將前女友“再戀”當(dāng)成敲詐借口 勒索“情敵”終落網(wǎng)
本報訊(記者 梁小鴻 通訊員 黃光明 廖志卓)“我的前女友你也敢泡,我看你是不想活了?”近日,長塘派出所成功打掉一個敲詐勒索犯罪團伙,抓獲3名團伙成員。
6 月17 日上午,長塘派出所接事主肖某報案,稱犯罪嫌疑人郭某糾集一伙人以他與其的前女友談戀愛為借口,將他押至市區(qū)某酒店,采取毆打、拘禁等暴力手段,威逼他寫下兩張共計60000 元人民幣的欠條,在他交出現(xiàn)金 5000元后才將他放走,現(xiàn)在郭某還多次打電話逼他還余下的55000 元。民警掌握了郭某等團伙成員涉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后,將計就計,讓肖某以同意交錢為名引出郭某等人伺機抓捕。日前,警方在郭某等人如約出現(xiàn)并逼迫肖某交錢時,迅速采取行動,當(dāng)場將犯罪嫌疑人郭某、孫某、云某等3人緝拿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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