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明年6月30日實施機動車國五排放標準
本報訊 記者 劉曦 通訊員 黃佑添 張勇波 日前,我市出臺《關于執(zhí)行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明確明年6月30日將全面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不達標的機動車將停止銷售、注冊和轉入。
近年來,市區(qū)機動車保有量大幅增加,機動車排氣污染已成為市區(qū)大氣污染的主要因素。為此,市環(huán)保局、市公安交警部門聯合采取多項措施對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管理,從 2013 年5 月31 日起,我市全面實施第四階段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凡不符合國四標準要求的機動車,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辦理外地轉入我市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手續(xù)。為進一步防止機動車排氣污染,我市近日出臺了《通告》,表示將執(zhí)行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據悉,該《通告》所稱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包括《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和《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fā)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 Ⅲ、Ⅳ、Ⅴ階段)》中的第Ⅴ階段排放控制要求。從即日起至明年6 月29 日為我市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過渡期,過渡期間車輛銷售、新車注冊登記、外地轉入車輛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等仍按原有標準執(zhí)行。從明年6 月30 日起,在我市銷售、注冊和轉入的輕型點燃式發(fā)動機汽車,應當執(zhí)行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停止銷售、注冊和轉入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同時,明年6 月30 日起,辦理新車注冊登記、外地轉入的變更登記和轉移登記的車輛,如果排放標準不符合要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不予辦理登記手續(xù)。
想要了解達到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車型目錄,市民可以登錄廣東省環(huán)境保護公眾網(http://gdep.gov. cn/)或到市區(qū)紅星路市環(huán)保局一樓辦事大廳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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