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務員6月迎利好消息 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本報訊 記者 楊容 通訊員 程子躒 5月31日,我市舉辦公務員納入工傷保險管理業(yè)務培訓班,各單位負責社會保險業(yè)務經辦的工作人員參加了培訓。記者從會議上獲悉,6月1日起,我市實施公務員法管理的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及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應按規(guī)定為本單位編制內全部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
根據市人社局、中共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稅務局聯合印發(fā)的《河源市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制度統籌管理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公務員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國家和省社會保險費征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管理。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等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納入該單位的部門年度預算安排解決。
會議強調,將公務員納入工傷保險制度統籌管理具有重要意義,這既是貫徹落實新修訂公務員法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省委省政府改革部署的實際行動。同時,使公務員公平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實現了公務員與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職工工傷保險制度的全面并軌,有利于促進工傷保險制度更加公平發(fā)展。
會議要求,各縣區(qū)、各單位要熟悉工傷保險參保和繳費、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申請等業(yè)務辦理流程,依法依規(guī)及時辦理工傷保險業(yè)務,切實維護工傷公務員的保險待遇權益,確保從6月1日起將我市公務員納入工傷保險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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